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且项
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
灌装生产线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 11.66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
关发行费人民币 55,653,16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0,346,836.79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额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液生产线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目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线项目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生产线项目
合计 128,591.49 111,034.6837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
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
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更项目(变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更后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cGMP 固体制剂车间
线项目 二期工程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
目
BFS‘吹灌封’一体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液生产线项目
目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2.4 亿瓶袋直立式软
生产线项目 袋项目
合计 128,591.49 /
二、“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已结项情况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准),累计投入及尚未支付尾款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0.41%。尚未支付的
项目尾款5,484.87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
毕若仍有节余,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
该项目进行结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6)。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三、“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 剩余尾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具体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已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① 20,000.00
累计投入金额② 14,692.35
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 累计利息收入等③ 3,178.18
灌装生产线项目 结项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④ 7,176.25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⑤=①+ 1,309.58
③-②-④)
附:“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尾款剩余的原因
上述项目剩余项目尾款 1,309.58 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主要原因如下:
流程强化造价审核、费用管控与现场监督,压降各类配套开支;同时通过优化设备联
调方案压缩系统调试周期,大幅削减试运行能耗、耗材及运维配套支出,由此产生募
集资金节余。
化,有效降低设备采购总投入。在保障生产性能、无菌标准完全达标的基础上,以高
可靠、高性价比国产设备替换部分原定进口设备;同时结合车间工艺流程整合多条产
线采购计划,通过工艺升级改造替代新增设备采购需求,合理缩减设备采购投资额,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资金节余。
五、“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剩余尾款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
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剩余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账户前,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账号 对应项目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
辰欣药业股份 160800012920003 国 际 cGMP 固 体 制
有限公司 8438 剂车间建设项目
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BFS‘ 吹 灌 封 ’ 一
辰欣药业股份 160800012920020
有限公司 8819
城区支行 线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 已注销
辰欣药业股份 564201880000060 2.4 亿 瓶 袋 直 立 式
有限公司 86 软袋项目
分行
辰欣药业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 已注销
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分行
辰欣药业股份 渤海银行股份有 200189082200117 CGMP 固体制剂二期
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宁分行 1 工程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
辰欣药业股份 378899991010003
有限公司 055258
营业部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已结项,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剩余尾款为人民币 13,095,811.44 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
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最
终以注销银行账户时的金额为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将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