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2026 年 7 月修订)》的规定,将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2,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0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58,8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09,215,212.11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专户 2026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29,546,950.3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11000013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02090032541002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168268369883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802012920042428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清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
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
新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分行
合计 129,546,950.31
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2018020129200396348)的部分资金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以协定存款的形式存放资金。
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电线电缆智能
制造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建设
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已取得拟建厂房所属地块的
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7141 号”。2025
年度为了厂区整体规划,公司将宗地(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7141
号)与相邻宗地(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50202 号)合并为一宗地,并
取得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5)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127408 号)。公司结
合厂区整体规划统筹优化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
施地点仍为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新增地块及现有厂房作
为实施项目场所,拟建厂房、生产线安装及相关设施的实施地块及现有厂房的调
整情况如下,调整前: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市不动产权第 0127408 号”)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
(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50581 号”)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基于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调增土建及装修工程费 1,000.00 万元,调减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至此,本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
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
专户储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营业
部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并于 2026 年 1 月 7 日起生效。《协定存款合同》约
定:公司于该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人民币壹拾万元)时,
超出该基本额度部分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基本额度(含)以内部分
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根据《协定存款合同》,公司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的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2018020129200396348)的资金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以协定存款的形式存放资金。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形式存放,资金全程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内,未变更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亦未将资金划转至非专项账户,仅依托原专户完
成协定存款办理,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补充确认上述公司将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账号:2018020129200396348)的资金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的事项。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持续强化募集资金使用全流
程审批管控与动态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募集资金合规管理专项培训,
保障募集资金依法依规、规范高效使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71.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74.12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49.7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改变) (2)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 是 27,364.72 27,364.72 1,630.63 1,662.19 6.07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否 3,457.67 3,457.67 30.85 110.54 3.20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3,086.10 3,086.10 412.64 1,213.72 39.33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6,162.79 0.00 6,163.31 100.0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908.49 40,071.28 2,074.12 9,149.7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43,908.49 40,071.28 2,074.12 9,149.76 22.83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预计 收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效益体现为公司整体市场份额提升、销售渠道拓展及品牌影响力增强,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 化
无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电线电缆
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已取得拟建厂
房所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7141 号”。2025 年度为了厂区整体规划,公司将宗地(粤(2022)清远市
不动产权第 0017141 号)与相邻宗地(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50202 号)合并为一宗地,并取得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5)清远市不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地 产权第 0127408 号)。公司结合厂区整体规划统筹优化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仍为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
点变更情况 的公司厂区内,新增地块及现有厂房作为实施项目场所,拟建厂房、生产线安装及相关设施的实施地块及现有厂房的调整情况如下,调整前:不动产权
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7141 号”)对应的地块;调整后: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5)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127408 号”
)
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50581 号”)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增土建及装修工程费 1,000.00 万元,调减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00.00 万元,
以实现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先期 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 充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流动资金情况 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 金
不适用
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资金 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用 途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
及去向 进行专户储存。
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中 存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6,163.31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0.52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