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华能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
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原名华能金融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
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
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华能财务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含3,000.00万美元),分别经2002年8月、2004年7月、2005
年12月、2007年10月、2011年12月、2023年10月六次增加
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0,000.00
万元(含3,000.00万美元)
。
华能财务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河北雄安新区容东
片 区 明 朗 南 街 99 号 5-7 层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代 码 为
L0004H313310001,法定代表人:蒋奕斌,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110000100008050Q。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能财务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或“集团”)。
二、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能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
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
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能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
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设立合规管理委员
会并与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实现合规与法治协同运
作;建立“专职+兼职”合规管理员机制,并依托制度流程
深度融合,将《合规内控流程管控清单》嵌入业务全链条。
同时,以多元宣教持续培育“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的文化
氛围,形成了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环
境,为风险内控合规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能财务公司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面,构建了分层分级、
动态闭环的管理机制。在时间维度上,通过“按月监测、分
级预警”的指标体系和“按季排查、全面覆盖”的专项机制,
实现了风险的早识别与前瞻性防控;在评估深度上,运用“影
响程度与可能性”双维度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并通过资产质量分类、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工具,精准识别潜
在风险敞口。同时,将《管理流程图》等管控要求嵌入制度
体系,强化合规审查与内控评价,确保风险识别贯穿业务流
程全链条。华能财务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为经营稳健运行提
供了有效支撑。
(三)控制活动
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
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
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以保证
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遵循平等、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
位在华能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网上
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
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华能
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
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
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
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华能财务公
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
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
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
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华能财
务公司制定了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
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
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
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
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
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借款人的偿付能力
及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
查意见均需经信贷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
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华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
部门负责审查借贷行为的合规性及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
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华能财务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
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
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
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华能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
实施投资业务,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华能财务公
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华能财务公
司证券投资规模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券投资比例
的监管指标。
华能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
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
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华能财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
华能财务公司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管理需
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分析系统、人行金融基础数据、
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数的人行征信系统,
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和满足公司自身
经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
三、华能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华能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37.20 亿元,存放同业 89.84 亿元;华能财务公司
实现利息净收入 3.50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48 亿元,实现
税后净利润 2.23 亿元;资产总计 754.16 亿元,负债总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0 亿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构建了“制度-
流程-机制”多维一体的风控体系。通过月度动态监测与季
度全级次排查,精准识别重点领域风险;依托双维度评估模
型,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类研判,实现前瞻性防控。在制
度层面,修订《风险内控管理规定》等核心制度,将管理要
求嵌入业务流程;在执行层面,严格落实合同、制度及重大
决策 100%合规审查。同时,扎实推进反洗钱专项治理与合
规文化建设,通过全员承诺、案例警示及专题培训,持续提
升风险履职能力。全年实现重大风险事件“零发生”,资产
质量保持稳定,经营态势平稳可控。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能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具体见下表)。
华能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2026 年 6 月末
监 管 指 标
监 测 指 标
四、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华
能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为 33,541,409.10 元 , 贷 款 余 额 为
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的存款安
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华能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
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华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二)华能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要求;
(三)根据对华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
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估,未发现华能财务公司财务报表
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风险可控。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