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
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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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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