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屹通新材 股票代码 30093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辉 唐悦恒
电话 0571-64560598 0571-6456059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电子信箱 IR@ytpowder.com info@ytpowder.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1,886,479.74 315,892,749.09 6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314,169.13 27,250,370.67 1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847,729.05 -58,888,356.72 49.3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31 0.2725 1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31 0.2725 1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2% 3.05% 0.3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23,080,036.32 1,640,403,152.57 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49,998,754.25 927,696,608.07 2.40%
单位:股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56 0 权股份的股东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数
股份状态
量
汪志荣 境内自然人 57.28% 57,281,250.00 42,960,937.00 不适用 0
汪志春 境内自然人 13.22% 13,218,750.00 9,914,062.00 不适用 0
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
业(有限合伙) 人
UBS AG 境外法人 0.70% 699,940.00 0.00 不适用 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 境外法人 0.48% 484,158.00 0.00 不适用 0
金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32% 320,048.00 0.00 不适用 0
MORGAN STANLEY & CO.
境外法人 0.27% 272,393.00 0.00 不适用 0
INTERNATIONAL PLC.
许丽 境内自然人 0.25% 246,600.00 0.00 不适用 0
瑞弛投资(上海)有限公
司-瑞弛投资焕焱一号私 其他 0.20% 200,000.00 0.00 不适用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陈辉虹 境内自然人 0.16% 164,200.00 0.00 不适用 0
股东汪志荣先生与股东汪志春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 股,实
情况说明(如有)
际合计持有 200,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