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6 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
于 8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实
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706,033,602.6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33,752,955.86 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03,060,574.87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68,194,746.90 元。
为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
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如下: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80,003,768.9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过去十二个月内使
用募集补流资金 59,028.3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仍
有使用募集补流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
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
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