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议案》,公司使用资本公积183,248,938.36元弥补
了母公司2025年累计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分配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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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分配利润为332,822,142.3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19,777,845.68元。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
配利润的依据,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777,845.68
元(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5,263,03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18,076,838.9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
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
可供分配利润。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
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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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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