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科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强股份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资金
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
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委托理财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议案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程度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
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
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健程 尹龙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