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河北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杨志、安淑敬、刘健文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河北方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202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1)。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