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
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28 号),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 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共 48,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