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18 公司简称:友升股份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友升股份 603418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叶醒 张文骏
电话 021-59761698 021-59761698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58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58
办公地址
号 号
电子信箱 yszq@unisonal.com yszq@unisonal.com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6,305,199,283.18 6,267,291,927.78 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13,030,505.14 4,538,398,580.61 1.6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2,240,565,822.97 2,176,017,165.53 2.97
利润总额 281,679,329.25 247,291,827.42 1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555,127.16 221,475,700.93 1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608,425.68 160,938,542.72 -19.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6 10.71 减少5.3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9 1.53 -15.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9 1.53 -15.69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20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
上海泽升贸易有限公司 46.49 89,760,000 89,760,000 无 0
有法人
深圳市达晨创联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9.32 18,000,000 18,000,000 无 0
合伙)
共青城泽升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5.28 10,200,000 10,200,00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临
其他 4.35 8,400,000 8,400,000 无 0
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富通基金-兴业银行-
海富通友升铝业员工参与
其他 2.01 3,882,657 3,882,657 无 0
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
其他 1.86 3,600,000 3,600,000 无 0
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炻企业管理中心
其他 1.54 2,973,333 2,973,333 无 0
(有限合伙)
上海杉杉创晖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杉晖
其他 1.54 2,973,333 2,973,333 无 0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境内自然
罗世兵 1.06 2,040,000 2,040,000 质押 1,480,000
人
上海骁墨信息技术服务中
其他 0.93 1,800,000 1,800,000 无 0
心(有限合伙)
城泽升 49.17%的出资额。金丽燕系泽升贸易执行董事、
经理,系共青城泽升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共青城泽
升 16.63%的出资额。罗世兵、金丽燕为夫妻关系。罗世
兵、泽升贸易、共青城泽升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科技
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均系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有限合伙)、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达晨创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兼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 6 个主体均为公司股东,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