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上市公司”或“公
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所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晶华电子”)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详情参见公司于
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
重组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
日(含当日)的期间。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0 月 01 日,本次
交易的交割审计基准日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
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含当日)的期间,如标的资产因盈利或亏损,或其
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增加或减少(合并口径),均由交
易对方享有或承担。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期间损益
归属安排提出其他意见的,交易双方将根据监管机构有关意见对期间损益
归属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四、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
渡期间损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渡
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691 号)》。根据前述审计报
告,本次交易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01,221.67 元,由原股东
按持股比例享有,即: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7,350,855.17 元,
深圳市瑞晋投资有限公司享有 3,150,366.50 元。近日,标的公司已向原
股东分配过渡期损益。
五、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691 号)》。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