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
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
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