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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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6 年
“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
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
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
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20 号”,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