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有序开展
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的需要,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 113,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42,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71,000 万
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成市日鑫海
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鑫海洋”)向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崂山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崂山支行”)申请额度
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3 年,公司为日鑫
海洋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
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对日鑫海洋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本次担保前
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审批 已使用 剩余可使用
方 方 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日鑫海
公司 0 0 23,000 10,000 13,000
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成市日鑫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荣成市港湾街道玄镇村
法定代表人:程大卫
注册资本:3,061.2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6 日
主营业务:海洋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工销售鱼粉、虾
粉、鱼油、鱼溶浆、鱿鱼膏、鱿鱼粉、饲料原料;水产品仓储销
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日鑫海洋 100%的股权。
日鑫海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或有事项:无。
日鑫海洋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月 31 日)未经审计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838,200.85 123,455,865.63
负债总额 50,688,225.07 30,968,906.98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0,082,101.71 30,285,19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6,123.36 683,713.92
净资产 93,149,975.78 92,486,958.65
营业收入 75,558,055.69 240,270,620.84
利润总额 670,010.23 4,262,027.20
净利润 631,047.00 3,996,740.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青岛银行崂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
资子公司日鑫海洋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
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
/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
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
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
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
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日鑫海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日鑫海洋在经营管理、财
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
控制范围内。日鑫海洋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3,000 万元;公司为部分优
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额度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8,026.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2025 年 12 月 31 日)27.6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76.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 年 12 月 31 日)2.16%。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