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识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发布了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本解释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解释第 20 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
调整事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