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佳电公司”)申请的项目获批 408 万元,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
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
[2019]92 号)的规定,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
团”)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
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佳电公司拨付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08 万元,贷款期限
为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届满,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经相关方友
好协商,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 1 年, 贷款利率为 2.55%。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展期无需履行审议程序。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1399 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陆拾玖亿玖仟玖佰壹拾贰万伍仟贰佰伍拾叁元陆角陆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民用
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
备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电动机制造;对外承包工程;
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
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
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字技术服务;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 969.25 亿元,净资产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吴彤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东: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5%,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18%,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230.8 亿元,
净资产 26.93 亿元;202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24 亿元,净利润 1.02 亿
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交易展期总额为 408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
为 2.55%(参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委托
贷款未提供任何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
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子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
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
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
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773.04 万元(含本次交易
金额)。
七、备查文件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