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 华铭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华铭 股票代码 3004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红梅 沈秀莲
电话 021-57784382-288 021-57784382-2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 号 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 号
电子信箱 hmzn300462@hmmachine.com hmzn300462@hmmachine.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3,020,516.55 307,232,316.62 -2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855,824.64 -11,978,684.90 -27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9,019,055.24 -8,053,517.83 -508.67%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1,539,958.70 54,186,881.58 -324.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75 -0.0661 -274.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75 -0.0515 -38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5% -0.83% -2.4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04,394,974.20 2,040,173,796.41 -1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57,392,206.98 1,401,933,953.30 -3.18%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股东总数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的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亮 境内自然人 29.47% 53,410,400 40,057,800 不适用 0
袁夫敏 境内自然人 3.59% 6,500,400 0 不适用 0
诸弘立 境内自然人 2.76% 5,002,000 0 不适用 0
谢根方 境内自然人 2.31% 4,192,900 0 不适用 0
张晓燕 境内自然人 1.88% 3,400,000 0 不适用 0
徐小蓉 境内自然人 1.63% 2,962,400 0 不适用 0
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元程序价
其他 1.56% 2,822,500 0 不适用 0
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浙江泓芯新材料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2,794,200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周玉波 境内自然人 1.38% 2,504,400 0 不适用 0
高建芳 境内自然人 1.38% 2,500,000 0 不适用 0
吴淑贞 境内自然人 1.38% 2,500,0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不适用
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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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余额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华铭定转 124002 1,585.13
可转换公司债券 1
注
第五年 1.8%,
第六年 2%
注 1 :“华铭定转”存续期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到期,公司已向五名持有人合计支付到期兑付资金 88,068,711.60 元,
剩余 15,851,288.40 元将迟延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兑付“华铭定
转”本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表中“债券余额”系按照公司剩余未兑付的金额填报。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23.28% 29.90%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09 3.61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四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二百五十万元罚款。截至报告日,相关罚款已缴纳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
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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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9),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追溯重述,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成。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
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事项
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创”)股东王文评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浙江国创,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散被告浙江国创。一审判决送
达后,浙江国创不服前述判决,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浙江国创研究决定,同意接受一审判决,
解散浙江国创,申请撤回上诉。最终法院裁定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报告日,一审解散判决已经生效,浙江国创依法进入清算程序,组建清算组,由清算组对浙江国创原有业务逐
步停止、人员安置,并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等。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事项对公司热管理板块本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