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方国
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北方国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5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90,056,28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59,999,998.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575,524.79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956,424,473.31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96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
过 9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截至 2026 年
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截至 2026 年
金额
合计 95,642.45 76,094.92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公司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等。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即中信银行。以上
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
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
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金融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现金管理产品可
能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
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
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未来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 凡 黄 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