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4 00:09: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0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20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
规定业务,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 20 号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的会计政策相应予
以变更,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20 号。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沃食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