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体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郑宇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