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3 1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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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和杜
丽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主
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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