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6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
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历史沿革: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
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
伙人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尊农、乔久华。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收入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
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
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
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
在 中 兴 华 所 执 业 , 2023 年 开 始 为 公 司 提 供 审 计 服 务 ; 近 三 年 来 为 江 苏 有 线
(600959.SH)、江苏国信(002608.SZ)、苏能股份(600925.SH)等 6 家上市公司
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桂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
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过汉鑫科技(837092.BJ)、华丽家
族(600503.SH)、江苏有线(600959.SH)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
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
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桂林、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李大胜,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中兴华所拟收取的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 2025 年度减少了 42
万元,下降了 45.65%,主要系公司上半年完成破产重整,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主体
大幅减少导致工作量相对缩减。本年度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
业及地域、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一致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 2025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