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49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7 人,共计代表股 份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63,069,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686,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916,325,20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户股份。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
达律师事务所周凌雷律师、乔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包含六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88%。
表决结果:黄振华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72%。
表决结果:陶钱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1%。
表决结果:高攀文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23%。
表决结果:钟剑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19%。
表决结果:张超亮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61%。
表决结果:严先发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0,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4%。
表决结果:梅祖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2,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04%。
表决结果:李锐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0,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8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4,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27%。
表决结果:邱建萍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周凌雷、乔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