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2 0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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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31日、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剩余75,55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
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报债权”字样;
日期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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