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飞荣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4 号)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7,430,883 股,每股
发行价格 14.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4.89 元,扣减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16,256,273.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43,721.23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67,430,883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6,312,838.23 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7,537.283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9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总额
合计 1,251,174,600.00 983,743,721.23 611,949,238.92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建
设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
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
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同意公司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
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将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合计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资金专项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存放与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
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00%计算,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
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公司已开立的闲置募
集资金专项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存放与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 颖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