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乐
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
“公司”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乐普医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1 号)核准,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次可转债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普转 2”,债
券代码“123108”,转股期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212.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募集完毕,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 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所摘牌。至此,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偿还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现募
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
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
新器械研发项目
合计 162,212.21 162,212.21
注: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乐普转 2”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中
部分产品的海外研发,并将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额转投国内其他重要创新药械项目的
研发,以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
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中的“海外区域研发”部分调减,涉及募集资金共
计 37,100.00 万元。调减后的募集资金用于:
物球囊(中国区域)、1.3.3 PTCA 药物球囊(中国区域)、1.4.1 PTA 药物球囊扩张导管(中
国区域)、1.4.2 膝下药物球囊(中国区域)”,投资金额 8,100 万元;
新增募投项目,其中 19,400.00 万元用于转投新增项目“电生理植介入研发”,实施主体为控
股子公司乐普医学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电”);其中 9,600.00 万元用于
转投新增项目“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普药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控股子公
司乐普医电、乐普药业已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公司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结项、终止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具体涉及到的募投子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国内研发
部分进展顺利,其中“1.3.1 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1.4.1 PTA 药物球囊扩张导管、
满足结项条件,现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5,268.03 万元。
同时,公司本次拟终止“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
下子项目“1.1.5 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欧盟等海外区域、1.2 生物可吸收外
周支架欧盟等海外区域”研发计划,涉及总金额为 35,340 万元,占“冠脉、外
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投资总额的 41.87%、占可转债整体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的 21.79%。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
目”中涉及本次结项、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子项目名称
名称 投资总额(A) 投入金额(B) (C=A-B )
支架欧盟等海外区域
冠脉、外周 等海外区域
领域介入 1.3.1 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 2,100.00 2,068.69 31.31
无植入重 1.4.1 PTA 药物球囊扩张导管 2,910.00 2,280.44 629.56
要创新器 1.4.2 膝下药物球囊 2,730.00 1,733.80 996.20
械研发项 1.5.1 冠脉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2,140.00 1,560.55 579.45
目 1.5.2 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2,070.00 1,548.19 521.81
小计 50,910.00 10,301.97 40,608.03
注:1.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利息)系 2026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最终转入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投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
际需求出发,在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的原
则,加强了对各项费用的控制,合理配置资金,节省了部分成本。
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风险持续加剧导致商品与服务流动受限、全球供应链
效率下降,海外市场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显著上升,给跨国医疗器械的研发与商
业化落地带来了严峻挑战。具体如下:
近年来,欧盟地区医疗器械监管合规日趋严格,MDR 新规大幅提高了 III
类植入物的临床评价门槛,导致产品注册周期延长与研发成本激增。同时,受欧
盟公共采购准入限制及合规成本攀升的双重挤压,国产器械在欧洲市场的价格竞
争力与商业化前景面临较大变数。此外,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震荡,给项目的
财务测算与预期收益兑现带来了较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海外环境变化,公司曾于 2025 年 5 月调减“冠脉、外周领域介入
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海外研发资金 37,100.00 万元(分
别转投国内子项目、电生理植介入及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项目),但经持
续动态评估,现有海外研发计划仍面临无法顺利推进的现实困境,继续推进的性
价比与可行性显著降低,公司动态调整在研管线内项目的研发进度,集中力量优
先推进研发壁垒高、商业化路径清晰的项目,以延长产品上市后生命周期。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主要研发工作已完成以及拟终止部分海外
项目,同时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高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合计 40,608.03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量行业政策变化、项目实
施进度、市场环境及未来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当前,随着公司创新药械
矩阵的加速落地以及国内核心业务的稳步推进,日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日益增加。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更精准地匹配公司当前的业
务发展节奏,有效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
业稳健发展的理性选择。
充裕的现金流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并能有效
对冲集采带来的短期利润波动;同时,该举措可直接替代部分有息负债,降低年
度财务费用与利息支出,直接增厚公司净利润,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调整不会对现有研发项目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就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
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
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
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君 岑平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