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6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
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拟以原值 594.69
万元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天津国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国美融资)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天津国美融资系通通 AI 社交集团有限公司(00628.HK)的下
属全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杜鹃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款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黄秀虹、邹晓春、
陈萍、张晔及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国美控股推荐董事的职工代表董事侯占军,均
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
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借壳,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
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天津国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泰达 MSD-C 区 C1 座 2806-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萍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336376626B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45 年 7 月 5 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
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与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相关的商业保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
的领域)。
主要股东 聯合環亞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杜鹃及一致行动人
财务指标(元)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80,955,753.04 180,556,175.67
净资产 180,932,658.59 180,495,187.2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06,301.99 -437,471.37
天津国美融资依托国美零售有限公司产业生态,在家电消费租赁、供应链设
备租赁领域具备天然场景优势。近三年受外部环境及集团战略调整影响,主要完
成了内部架构精简与存量风险梳理,目前天津国美融资已完成转型并持续开展合
规经营,未来借助天津市融资租赁产业政策优势,将逐步拓展业务新赛道。
天津国美融资系通通 AI 社交集团有限公司(00628.HK)的下属全资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杜鹃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款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天津国美融资无支付资金义务,无履约能力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生产设备等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北京华素所有。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租赁物清单:多功能流化床(原值 159.29 万元)、装箱机(原值 150.88 万
元)等合计 5 项,资产原值合计 594.69 万元,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账面净值
合计 548.2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同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融资情况协商
确定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属于合理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天津国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生产设备等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
额度:500 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不超过 2 年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
求的基础上,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
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2026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说明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物业费 279,901.74
北京分公司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保洁费 25,086.49
北京分公司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租赁停车位 186,692.40
北京分公司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水电费 30,896.85
北京分公司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电话线路维修费等 1,879.26
北京分公司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门禁卡工本费 209.43
北京分公司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租赁房产 6,125,784.76
共 计 - - 6,650,450.93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度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关联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资金的需求,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存在交易的合理性。本次
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