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7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
整为 8 名,其中非执行董事人数由 2 人调整为 1 人,执行董事为 3 人,独立董事为 3
人,职工代表董事为 1 人。据此,拟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至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至 9
举产生。 产生。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