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6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
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
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
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
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
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安永香港根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公司协
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
面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香港在境
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
聘请安永香港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作为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香港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
审查后,一致认可安永香港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安永香
港为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
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