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周
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周博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职务;辞职后,周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博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公
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朱春华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上 是否存在未
原定任期到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履行完毕的
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否,不存在
董事会秘 未履行完毕
周博 书、财务总 个人原因 否 的公开承诺
监 (含增持承
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博女士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博女士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博女士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博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笃行,在
公司的资本运作、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其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事项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公
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朱春华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四、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任凡梦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凡梦莹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凡梦莹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
凡梦莹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凡梦莹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
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
通过。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具备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号码:0512-36603738
电子邮箱:ir@sz-hiragawa.com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邮政编码:215300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凡梦莹女士,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凡梦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
张炎女士,199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23 年 5 月起就职
于公司证券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张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