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1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2 名,
代表股份 104,06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6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股份 93,326,7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6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名,代表股份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名,代表股份 11,429,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9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 691,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名,代表股
份 10,737,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会议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通过现场
会议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 数 股 数 股 数 股 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终止募 103,961, 99.90 0.098
总表决情况 102,800 0 0% 0 0%
投项目并将剩 462 12% 8%
其中,中小股东 11,326,5 99.10 0.899
久补充流动资 102,800 0 0% 0 0%
的表决情况 02 06% 4%
金的议案》
《关于开展金 总表决情况 102,800 120 0 0%
其中,中小股东 11,326,3 99.09 0.899 0.001
业务的议案》 102,800 120 0 0%
的表决情况 82 95% 4%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周弘基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