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1 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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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5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
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8 名,委托
他人出席董事 1 名(董事诸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
董事长方榕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两项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制定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发行品种和期限:发行品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可续期公
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其中,可续期公司债券、科技创
新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于合同约定时点触发续期安排,不设置固定到期日;一般公
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
  (4)发行规模: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 80 亿元人民币)。
  (5)发行方式:一次注册分批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公开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7)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单张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
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投资、设立
或认购基金份额等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用途。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办理本次
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公司债券存续期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金额、
发行利率(或确定利率定价的方式,询价区间)、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
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
还本付息的期限、募集资金运用、上市及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
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
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
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在公司已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
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3)根据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公
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或批准程序(如需),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4)如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暂停、终止发行工作;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或回购等相关事宜
(如需),及与存续期内安排还本付息、交易流通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公司总体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内,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发债预算予以
统一调剂;
  (7)办理其他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二〇
二六年度发行公司债券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公
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及市场条件全权决策及
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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