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智动力 股票代码 30068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方江 鄢芷
电话 0769-89890150 0769-89890150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
办公地址
路 10 号 路 10 号
电子信箱 jiang.fang@szcdl.com zhi.yan@szcdl.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2,716,999.34 767,487,871.10 -1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606,862.16 -40,979,485.55 6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0,268,646.21 -43,082,994.01 -63.1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30,285.81 -17,931,331.09 -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11 -0.1593 61.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11 -0.1593 6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 -3.42% 1.4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30,298,728.06 1,917,071,305.48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1,975,652.02 806,963,929.45 -3.10%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809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东总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4,000,000
吴加维 境内自然人 18.37% 47,879,986 0
冻结 7,000,000
陈奕纯 境内自然人 15.73% 41,006,355 0 冻结 258,82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2.34% 6,091,263 0 不适用 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
境外法人 1.19% 3,093,755 0 不适用 0
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J. P. Morgan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1.13% 2,933,500 0 不适用 0
PLC-自有资金
MORGAN STANLEY & CO.
境外法人 1.06% 2,763,086 0 不适用 0
INTERNATIONAL PLC.
朱涛 境内自然人 0.84% 2,185,900 0 不适用 0
李响 境内自然人 0.64% 1,660,400 0 不适用 0
张吉芳 境内自然人 0.62% 1,610,000 0 不适用 0
宁波乾儒自有资金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
限公司 法人
吴加维和陈奕纯系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不适用
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情况:
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 0307 民初 36441 号。
根据公司前期与自然人周桂克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下称“《股权收购协议》”)中减值测试补偿
约定及交易价款使用的特殊约定,结合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股权减
值情况和周桂克违反《股权收购协议》关于交易价款使用的特殊约定情况,周桂克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及违约金合计
克就其核心团队人员从事与阿特斯主营业务竞争活动违约行为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000 万元。
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阿特斯减值现金补偿款 15,001.35 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以
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周桂克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 0307 民初 36441 号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案号为(2026)粤 03 民终 4003 号。周桂克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791,867.50 元,由上诉人周桂克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原告自然人周桂克就其与公司关于阿特斯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周桂克起诉
状,2020 年,周桂克与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收购周桂克持有的标的公司阿特斯 49%的股权,交易对
价为 34,300.00 万元。公司已向周桂克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 23,705.00 万元,尚有 10,595.00 万元未支付。周桂克因此起
诉要求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桂克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95 万元;2、被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桂克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分别以 305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27 日起计、以 3,4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计、以
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 0307 民初 2644 号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案号为(2026)粤 03 民终 3999 号。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5)粤 0307 民初 2644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周桂克全部诉讼请求,即上诉人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向周桂克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95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上诉日为 5,648,632
元);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周桂克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上诉费 599,793.16 元,由上诉人智动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基于上述终审判决结果,公司管理层审慎估计,以债权债务可抵消的金额为限确认投资收益,增加半年报利润总额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