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设
备采购合同,为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由公司开户银行向客户出具保函。公司拟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的保函授信额
度用于开具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最终开立的保函期限为准)。由公司根据每
次实际申请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 100%作为保证金进行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该保函开具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保函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和使用,使用保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
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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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