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67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
[2025]32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
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
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内容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