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
奥会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
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的要
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
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
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