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3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转让所持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公司”、
“标的公司”)
核准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1.08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公司对
阿穆尔公司不具有控制权,未合并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变化。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阿穆尔公司股权。
会批准。
行,且阿穆尔公司的其他股东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尔公司 18%股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1.08 亿元,
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确定。本次挂牌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不再持有阿穆尔公司股权。
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挂牌转让所持阿穆尔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且阿
穆尔公司的其他股东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所持阿穆尔公司 18%股权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
注册资本:9,444.4445 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9-08-11
营业期限:2009-08-11 至 2034-08-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4693057404L
经营范围: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阿穆尔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公司设立
阿 穆尔公 司成立 于 2009 年 8 月 11 日,法定 代表人 石振宇, 注册资 本
事鲟鱼养殖、销售及自营产品出口业务,是国内最大的鲟鱼养殖企业之一。阿穆
尔公司核心资产为鲟鱼养殖及鱼子酱加工体系,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分布于北京、
河北、重庆、云南等地的天然冷泉水生态养殖基地,育有欧洲鳇、达氏鳇、史氏
鲟等优质鲟鱼品种,鱼子酱产品出口欧美多国。
(2)主要股权变动
股权;2020 年 12 月,杭州弘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阿穆尔公司增
资 6,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獐子岛持股比例被稀释为 18%;2025 年 12 月,
阿 穆 尔 公 司 大 股 东 石 振 宇 、 石 振 广 将 合 计 51% 股 权 转 让 给 Y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獐子岛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獐子岛持股比例不变,仍
为 18%。
公司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阿穆尔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中审亚太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审亚太审字(2026)008616 号《云南阿穆尔鲟鱼集
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1,085.26 33,106.86
负债总额 4,091.45 5,372.97
净资产 26,993.81 27,733.9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979.12 3,421.32
营业利润 2,807.46 803.14
净利润 2,402.59 74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47 1,218.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应收阿穆尔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为 0
元,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辽宁众华”)对阿穆尔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让行为涉及的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众华评报字【2026】第 047 号)。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评估
假设条件成立前提下,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层面账面资产总计
者权益评估值 59,816.27 万元(伍亿玖仟捌佰壹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评估增值
价值为 10,766.93 万元。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辽宁众华具备相关评估业务资质,具有专业的评估能
力与多年评估经验,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
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
或准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所选
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均具有合理性。
(1)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阿穆尔公司其他股东石振宇、石振广、杭州弘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已确认无条件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 Y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确认不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四、交易价格
公司将以 1.08 亿元的价格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阿穆尔公司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最终交易对方、成
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以大连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合同为准。后期涉
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重大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为此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董事会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筹备挂牌
的相关手续、预先发布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信息等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挂牌后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意向受让方沟通、
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阿穆尔公司 18%股权,系基于聚焦主责主业的战略需要,
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回笼资金,支持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若以挂牌底价成交,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079 万元(最终以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阿穆尔公司股权,阿穆尔
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参股公司范围。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能否按照既定计划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