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创时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查阅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牧先生、洪敏先生、李林先生的个
人简历、诚信档案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中,近三年除李林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的决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其他处罚和惩
戒,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朱牧先生、洪敏先生、李林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查阅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朝曦先生、庞晓旭先生、黄炜杰女士
的个人简历、诚信档案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
要求,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
入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情形,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王朝曦先生、庞晓旭先生、黄炜杰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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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