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船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1 1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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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3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福码头”)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嘉美航
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航运”)投资建造 1 艘 35,000m?中型液化烃运输
船舶,专注浙江省内及国内沿海液化烃类专业化航运服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7.5 亿元,各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承担出资额,美福码头承担其中不超过人民
币 4.5 亿元;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交易的
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事项工期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成投
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已经具备液化烃类货品的码头接卸及仓储服务业务能力,为补齐公司码
头储运业务运力短板,填补公司运力空白,公司全资子公司美福码头下属控股子
公司嘉美航运将投资购买 1 艘 35,000m?中型液化烃类运输船舶,专注浙江省内
及国内沿海液化烃类专业化航运服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美福码
头承担其中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本次投资建造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原因
  多年来,公司经过积极布局,逐渐打造成以热电产业为基础,以氯碱、脂肪
醇(酸)系列产品、高分子材料等为依托,以氢能、光伏等绿色能源为补充的循
环产业经济,公司核心业务已逐渐进入成熟发展期;另一方面,在国家“十五五”
期间实现“碳达峰”的大背景下,能耗指标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稀缺资源,公司
在中国新材料园区的产业发展将受到一定制约。
  结合公司产业发展现状及条件,未来产业发展要走出去,寻机遇、谋突破,
积极探索新业务增长点成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码头及仓储业务是公司已经涉足经营多年的产业,该业务板块收益稳健。随
着公司参股宁波信润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信润码头为深水良港,后期可停靠大型
远洋液化烃货轮),结合公司自有美福码头(内河航运液化烃码头),公司逐渐
具备服务近海内河航运及远洋航运的综合能力。但公司没有运输船舶,近海短驳
运输能力不足,成为制约公司码头储运业务长远发展的瓶颈,为补齐公司码头储
运业务短板,公司决定投资液化烃类航运船舶,完善综合服务能力。
  通过培育嘉美航运及本次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新增液化烃类化学品
运输业务,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美福码头的吞吐能力及业务能力;另一方面,
公司具备海运船舶运输能力后,预计可以灵活有效的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公司通过投资码头仓储及船舶运力,将打开航运业务新版图,提升码头储运
业务板块的综合运营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司投资建造船舶的议案》:批准通过嘉美航运投资建造 1 艘 35,000m?中型液化
烃运输船舶事项。具体如下:
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出资额,详情如下:
         股东方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60.00       45,000
  海南拓世航控股有限公司             20.00       15,000
  杭州凡华控股有限公司              10.00        7,500
   杭州正杰化纤有限公司                      10.00    7,500
             合计                100.00      75,000
   (四) 累计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进行的购买资
产类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货系统及模块制造、销售、安装;钢结构加工、制造销售、安装(凭资质);船
舶配套及特种设备系统设计制作;船舶装饰服务;船舶及海洋工程领域内技术开
发及转让服务;电动工具、机械设备制造销售;专业设备、生产设施和经营场所
的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
施服务和货物装卸的港口经营(集装箱、危险品货物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集安瑞科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8.2911%股权。
  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嘉美航运向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订造的 1 艘
规定的“购买资产”类交易。
  标的船舶为新建,尚未开始建造,其所有权将在交付时转移至嘉美航运。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嘉美航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
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
评价,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
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
  具体合同价格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通过公开、公平的比选和谈判程序形成。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方案关键条款更优,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
  因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账面值、评估值或公开市场值的比较,亦不
产生商誉,属于公司正常投资范畴,无需提供盈利担保或回购承诺。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
  买方:嘉美航运;卖方: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二)协议事项: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建造、装配、完工 1 艘 35,000m?中型液
化烃运输船舶;买方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三)付款条款: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期以人民币支付船款。美福码头为此
次投资建造船舶事项向卖方出具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额度不超过公司
审定的本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四)交船期:计划不迟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交付。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双方授权
代表签署本合同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本次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支付船款,并根据建造进度分期支付,公司整
体资产负债结构预计保持稳健,运营资金充足,融资风险可控。预期船只交付后
可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从而对公司的长期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
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建造工期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
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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