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金额不
超过伍佰万元的保函授信额度用于开具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最终开立的保
函期限为准)。由公司根据每次实际申请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 100%作为保证金进
行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
请开具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利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
(三)《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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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