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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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6 号”文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7,92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用 ( 不 含 税 ) 及 印 花 税 合 计 人 民 币 9,670,238.68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税承销费用后的余额 689,012,0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高新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9160001040021150 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F1106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2026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加:利息收入 165,069.43
理财投资收益 0.00
减:募集资金支出 9,966,410.12
银行手续费等 124.84
其中:(1)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4,218,092.08
(2)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 第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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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
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情形。
证券”)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
况如下:
金三方监管协议》。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元)
宁波激智科技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宁波江北激智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
材料有限公司 波鄞州支行 设项目
宁波江北激智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
材料有限公司 司宁波市分行 设项目
宁波江北激智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
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宁波分行 设项目
安徽激智科技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
限公司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徽激智科技有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
限公司 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114,218,092.08
专项报告 第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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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为 0。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议案》,为合理配
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太阳能封装
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853.07 万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14,218,092.08 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00 元,剩余 114,218,092.08 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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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管理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项报告 第 4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832.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6.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631.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 否
用状况
已达到预定可使 否
用状况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50,000.00 956.85 40,731.21 81.46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800.00 19,800.00 18,900.00 95.4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9,800.00 69,800.00 956.85 59,631.21 85.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无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无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议案》,为合理配置资金、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853.07 万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原因:一方面,公司结合项目规划与实际建设进展,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高效、审慎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管控、监督与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支
及原因 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子公司江北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激智”)为拓展业务,在 2022 年至 2024 年间在原有厂区利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后续推进光学膜生产
基地建设募投项目过程中,经公司内部评估发现,原有厂区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与募投项目设备具备共用条件,为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重复投入、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实现集约化生产,公司经内
部审慎论证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888 号、畅阳路 299 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将原有厂区与募投项目厂区整合并实现设备共享。本次调整有效提升了存量资
产使用效率,节约了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支出,优化了厂区整体布局,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实现了募集资金的高效合理利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注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形成效益 1,755.93 万元;
注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建设项目实现净利润-981.1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