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
体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公
司 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
(以下无正文)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