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凯生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1 0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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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珈
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凯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
定,对珈凯生物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2 号),公
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7,241,15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9.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464,606.7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年 7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6】第 12072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38.53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9,00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
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50 吨功能性植物提取物项目         19,000.00           11,538.53
       合计                 19,000.00           11,538.53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
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尤   剑       张   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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