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法律、地方土地管控政策可能对本次交易设置转让限制,存在需越南相关主管部门
审批备案的可能,同时不动产权属过户办理进度、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
存在延期、终止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越南志宏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南志宏”)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向蓝京投资建设
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京公司”)购买其位于越南清化省部分
区域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已聘请越南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
估,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 7,087.16 亿越南盾(折合
人民币约 18,168.26 万元)
。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本次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
元的对价购买标的资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
围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金额,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交付及过户事
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蓝京投资建设与发展有限公司;
(二)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 注册地址:越南清化省鹤城坊尊室说街 59 号;
(四) 股东:阮氏成、阮明海;
(五) 法定代表人:阮明海;
(六) 注册资本:3,000.00 亿越南盾;
(七) 注册号:2802798690;
(八) 主营业务:自有、承租、转租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经营;
(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境内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包括越南清化省花禄社莲花工业集群 A.CN01 区部分区域
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标的资产为
蓝京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性质用地,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
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越南盾
土地 土地使用
标的资产
所有 标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权使用期
标的资产 评估价值
权人 地址 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限终止
(含税)
(㎡) 日期
越南清化 (折合人民币
土地使用权 AA08218313 99,276.30 2074/11/8
省花禄社 约 6,571.79
蓝京 莲花工业 万元)
厂房等建筑 公司 集群 4,523.61
物、各类构 A.CN01 (折合人民币
- 47,863.00 -
筑物及附属 区 约 11,596.47
设施设备 万元)
(折合人民币
合计 - - - - -
约 18,168.26 万
元)
根据蓝京公司与越南志宏签订的《建筑工程租赁合同》,蓝京公司
将上述标的资产所涉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租赁
给越南志宏,蓝京公司与越南志宏拟在本次交易合同签署后解除《建筑
工程租赁合同》。标的资产除上述租赁事项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越南当地评估公司 SMG 鉴价股份公司对土地使用权、
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鉴价
证书》(编号:358/2026/0808.3),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结
果作为评估结论,对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采用重
建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鉴价证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南盾(折合人民币约 6,571.79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8 月 1 日,
厂房等建筑物、各类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
。
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金额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以当
地政府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产
生关联交易,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
持独立。本次交易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交易标的资产已租赁给公司下属的越南工厂。本次交
易旨在稳固生产经营场地,便于厂区生产车间的调整、整合,减少长期
租赁费用,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购买交易标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
参考第三方评估价格,双方协商后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