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6-03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发布了解释第 20 号,公司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
施行,同时对 2026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 20 号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及规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