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 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
剩余不超过 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股后的 5,600,910,1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201,820,282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8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
信息报刊媒体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
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股份 495,6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1,201,820,282 元÷5,601,405,741 股
=1.9998230 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56.55 元/股-1.9998230 元/股=54.55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8 月 27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