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英中电气”)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泰海通”)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
下承诺: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
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
具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智 李文毅 梁宇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