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
买俞彪、俞英忠和朱丽娟(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
评估”)系备案从事证券业务服务机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次评估机构的选
聘程序合规,银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
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银信评估作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系按照
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
情况。因此,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本次资产
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
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
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客观、公允。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银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
本次交易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最终采用收益法下标的公司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值为 109,900.00 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法律法规、
评估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本次评估
中对预测期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要根据标的公司
历史经营数据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的判断进行测算的,评估机构使用的预
测期收益参数正确、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实准确、对标的公司的预测合理、测
算金额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与其 2024 年-2026 年 3 月末的财务情况不
存在重大差异,体现了盈利预测的谨慎性原则。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以评估值为参考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
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
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
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
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及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对价参考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由各方在公平、自
愿的原则下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