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22: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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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由 9 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位、职工代表董事 1 位、独立董事 3
位。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钟琼华先生、赵正堂先生、陈英女士、黄晓光先生、张海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仁春先生、许叶枚女士、唐震女士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
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仁春先生、许叶枚女士、唐震女士均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与其他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5 年进入苏州试验仪器总厂,先后担任
技术科设计员、副科长、科长,副厂长等职务,1998 年起任苏州试验仪器总厂
党委书记、董事长、厂长,2008 年 2 月起任苏州试验仪器总厂董事长;2007 年
试验仪器总厂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琼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45,480 股,通过苏州
试验仪器总厂持有公司股票 67,475,29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69,320,775 股。除
此以外,钟琼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市场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08 年 2 月起任苏州试验仪器总厂董事;2008 年 2
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并于 2014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苏州试验仪器总厂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正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2,740 股,通过苏州试
验仪器总厂持有公司股票 3,448,408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持有公司股
票 12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491,148 股。除此以外,赵正堂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科学历。1986 年 7 月进入苏州试验仪器总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党办副主
任、劳动人事科科长、综合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等职;1998 年至 2007 年,任
苏州试验仪器总厂监事;2017 年起任苏州试验仪器总厂董事。2008 年 2 月起担
任或兼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公司董
事,苏州试验仪器总厂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88,650 股,通过苏州试验
仪器总厂持有公司股票 6,715,893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持有公司股票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
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工程师。2006 年 7 月起进入苏州试验仪器总厂任项目经理,2009 年 8 月起
先后担任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综合试验产品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现
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持有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科学历。曾任苏州轴承厂有限公司设计员、副主任工程师、产品研发部副部长、
产品研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研发总监、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苏州创元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行部部长,任方盛车桥(苏州)有限公司、爱普罗传
感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新同创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江苏创元松芝新能源
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海格电控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海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历任总装备部某装备技术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科技处处长,总装
备部某基地副总工程师,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国防科技中心总工。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仁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仁春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现任苏州大学商
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冠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叶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叶枚女士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历任河海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现任河海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秘书长、
                             “世界水谷”
研究院副院长、东方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人力资源管理)
负责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唐震女士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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